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专项诉讼法律服务机构直接采购公示

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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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专项诉讼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选聘专业诉讼法律服务机构为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涉案标的约15000元。

(三)拟直接采购供货单位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四)服务内容

1、梳理案件材料,起草、提交诉讼答辩状等法律文书;

2、参与庭前、庭内调解谈判、起草调解协议;

3、定期报送案件进展及风险提示;

4、配合我司完成向上级案情备案手续,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等;

5、完成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服务方式

律师事务所通过一般代理方式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服务团队律师(服务律师以投标人填写的服务团队律师情况表为准,服务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等方式,代理该案件应诉事宜。

(六)服务费用

本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七)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案,且我司收到法院结案通知书或调解文书。

二、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蜀道基金公司因涉著作权纠纷一案,根据《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国资委〔2025〕51号)及《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蜀道司发〔2026〕7号)中关于直接采购“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的相关规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前期已为本次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确保本项目顺利推进,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开展此次采购。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3日

四、异议反馈渠道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提交或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8-85069689

电子邮箱:sdjjfk2023@163.com

通讯地址: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499号7层

异议反馈截止时间同公示期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有效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采购人将按程序与拟定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论证意见

经我公司内部决策、律师法律意见联合论证,认为上述申请理由成立,符合《关于规范省属监管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国资委〔2025〕51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论证过程合规,一致同意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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