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为规范成都高新区蜀道产业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蜀道母基金”或“母基金”)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导放大作用,助力成都高新区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预征集子基金合作管理机构。
一、母基金简介
高新蜀道母基金总规模30亿元,由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基金公司”)与成都高新策源资本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蜀道基金公司旗下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母基金遵循“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主要通过投资市场化子基金份额,辅以产业项目直投等方式,共同促进蜀道集团与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和强链补链。
二、投资方向
本次征集旨在联合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专注于以下领域的子基金:
(一)未来交通:聚焦“交通+”新生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智能驾驶等。
(二)清洁能源与先进材料:重点包括氢能、储能、工业气体、矿业新材料等。
(三)高端智能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核心设备及零部件、智能化产品等。
(四)数字经济与未来产业:重点关注人工智能、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
我们重点支持在以上领域具有清晰投资策略、优秀管理团队和产业资源协同能力的优秀基金管理机构。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完成工商登记,并完成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管理人累计管理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一定规模。管理机构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并有成功退出案例。管理机构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负面诚信记录。
四、子基金设立要求
合作设立的子基金,鼓励在成都高新区注册。单支子基金规模不限,与投资策略及管理能力相匹配。子基金应与蜀道集团及成都高新区产业形成有效协同。子基金运作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监管明确禁止的业务。
五、申请方式
请意向机构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向指定邮箱提交申报。
六、联系方式
征集机构: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13730852209、17396242529
电子邮箱:zhangchen@sdfund.com.cn
我们诚邀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积极参与、共谋发展,携手为区域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高新区蜀道产业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子基金意向管理机构基本情况申报文件.docx
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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